各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好,因部分繼續教育流程與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存在差異,請在參與會計繼續教育前,仔細查看并了解下方附件的《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操作手冊》內容,完成賬號注冊后再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或進行學時申報。
如有其它問題,可聯系客服人員。
常見問題答疑
1. 繼續教育內容是什么?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分為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理論政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
2. 繼續教育學分要求是什么?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2025年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應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3. 繼續教育學時折算標準?
詳見《河南省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折算標準》。
4. 如何打印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年度繼續教育任務后,可登錄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的“管理入口”,通過【證書打印】入口打印繼續教育電子證書。
繼續教育證書樣式如下:
5. 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河南平臺)和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全國平臺)的區別和功能是什么?
河南平臺,全稱“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
網址:https://www.hnzjgl.gov.cn
主要功能:主要用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的開展、公需科目學分(面授教育及其他方式)申報、個人信息及學分(含公需科目及專業科目)數據記錄、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下載打印。
全國平臺,全稱“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
網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主要功能:主要用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科目學時學分(面授教育及其他方式)申報、專技人員個人信息及學分(含公需科目及專業科目)數據記錄。
為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在平臺間的數據互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需同時在“全國平臺”和“河南平臺”注冊,并保持身份證號一致。
6. 專業技術人員注冊賬號時,查詢不到單位信息怎么辦?
如已有用人單位,但注冊時未查詢到現單位的名字,請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排查:
請使用單位全稱或關鍵詞查詢,避免因單位縮寫問題查詢失敗;
如仍未查詢到單位信息,請咨詢現單位繼續教育負責人(一般為本單位人事部門),確認本單位是否在河南平臺完成用人單位注冊(用人單位需在河南平臺完成注冊后,系統內才可查詢到)。
7. 專業技術人員暫時無用人單位,怎么完成注冊?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注冊時,需選擇有無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選擇現用人單位,無工作單位的需要選擇所屬區域(不可選省直、市直等),系統會根據所屬區域匹配出屬地財政部門臨時管理單位,該臨時管理單位將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用人單位。
8. 已在“全國平臺”完成專業科目學分申報并通過審核,但在“河南平臺”未查到相應學分,如何處理?
“全國平臺”將與“河南平臺”進行周期性數據同步。如您在“全國平臺”上顯示當年繼續教育合格,則證明您當年合格。“河南平臺”的學分數據不影響您的繼續教育結果,相關數據會在后期由技術人員統一做同步處理,與“全國平臺”保持一致。
9. 已在“河南平臺”完成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或完成公需科目學分申報并通過審核,但是“全國平臺”未查到相應學分,如何處理??
“河南平臺”向“全國平臺”上傳數據時存在時間差(一般為完成網絡學習或通過學時申報審核后的7天后),2025年7月后可在“全國平臺”查看數據結果。如出現長期數據未同步情況,請先核實注冊賬號時兩個平臺上身份證號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請修改成正確的身份證號,如一致,可撥打客服電話協助解決。
10.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時,購買的課程有效期是多久?可以申請退款嗎?可以補學往年學分嗎?
網絡繼續教育課程有效期一般為當前年度的12月31日,請各位專業技術人員務必在有效期前完成學習(建議提前1周完成課程學習),超過有效期獲得的學時將視為無效,無法計入個人學時檔案。如有特殊情況,具體以當年繼續教育政策通知為準。
網絡續教育課程學習進度小于10%時,可在系統內隨時申請退款,課程費用將在3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課程學習進度大于10%時不支持退款。
完成課程學習后,可向施教機構提出開具發票申請,由施教機構開具全額發票(不含已退款課程金額)。
按照繼續教育相關政策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需按照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習或申報,所獲得的學時僅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如有補學政策,以官方政策通知為準。
11. 通過“河南平臺”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獲得的學分還需要申報嗎?
通過“河南平臺”網絡繼續教育獲得的學分將自動計入“河南平臺”個人學分檔案,不用重復申報,同時,施教機構也不再開具任何形式的學分證明證書。
通過其它形式(學分折算標準以相關政策文件為準)獲得的公需科目學時,請在規定時間內在“河南平臺”完成申報,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通過其它形式(學分折算標準以相關政策文件為準)獲得的專業科目學時,請在規定時間內在“全國平臺”完成申報,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河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操作手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