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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精簡“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鄭公積金〔2025〕12號 2025-07-09
各有關單位(部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持續深入推進“減證便民”,提高政務服務質效,優化營商環境,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托數據共享實效,對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進行了精簡。
自2025年7月9日起,申請“商轉公貸款”采用“先還再貸”方式的,僅需提供房屋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即可到鄭州市各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采用“公積金直還”方式的,提供房屋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和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結清商業貸款函》《同意辦理順位抵押函》,即可申請辦理。
“商轉公貸款”紙質申請材料新舊清單對照表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商轉公貸款”紙質申請材料新舊清單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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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轉公貸款”紙質申請材料新舊清單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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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紙質申請材料清單(舊) |
紙質申請材料清單(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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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
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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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婚姻狀況有效材料(結、離婚證,離異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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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還款銀行I類借記卡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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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積金繳存明細(異地提供)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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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積金貸款記錄證明(異地提供)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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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買賣合同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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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契稅完稅憑證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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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原《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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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及余額證明 |
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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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同意提前結清商業貸款函(兩種方式均提供) |
同意提前結清商業貸款函(僅“直還”方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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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同意辦理順位抵押函(僅“直還”方式提供) |
同意辦理順位抵押函(僅“直還”方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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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先還再貸”方式辦理過程中產生的《商業貸款結清證明》《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按原要求由申請人提供。
2.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未實現信息共享的縣(市)、區可繼續使用對應紙質材料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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