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單位會員登記工作規程》的通知
吉注協[2025]64號 2025-10-24
各會計師事務所: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單位會員登記工作規程》已于2025年10月20日經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稅 幄附件: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單位會員登記工作規程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5年10月24日
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單位會員登記工作規程
(2025年10月20日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第八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為推進“財會監督深化年”主題活動,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規范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單位會員登記工作,根據中注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單位會員登記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吉林省注冊會計師行業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注冊地在吉林省且已取得吉林省財政廳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分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的入會登記、變更登記以及注銷備案等工作。
事務所單位會員登記和注銷備案由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受理。
第三條 單位會員享有《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章程》規定的權利,并履行《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第四條 入會登記是指新設立事務所申請加入中注協,成為其單位會員,中注協單位會員同時為省注協的單位會員。
第五條 新設立事務所應當自取得執業證書之日起20個日內,由1名事務所負責人和1名工作人員按照約定時間,到省注協辦理單位會員入會登記,并參加省注協組織的入會告知和誠信談話。
事務所辦理入會登記應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會員入會申請原件1份(格式見附件);
2.省級財政部門準予執業許可批復原件1份;
3.事務所執業證書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4.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事務所辦理入會登記同時辦理完成包括合伙人(股東)在內的所有執業會員轉入該事務所的手續。
第六條 省注協負責組織新設立事務所的入會告知和誠信談話工作。
由省注協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告知行業管理服務的相關業務流程和注意事項,并圍繞事務所誠信文化建設進行談話。
第七條 事務所辦理入會登記后,登錄中注協官方網站打印單位會員證。
第八條 變更登記是指事務所變更事項取得財政部門批準后的單位會員登記備案工作。
事務所應當自取得財政部門批準變更事項文件之日起10日內,持批準文件原件到省注協辦理單位會員變更登記。
事務所變更事項涉及單位會員證記載內容的,可通過中注協官方網站打印新的單位會員證。
第九條 注銷備案是指財政部門注銷事務所執業證書后的單位會員備案登記工作。
財政部門注銷執業證書后,事務所的單位會員資格自動終止。
事務所應當自注銷執業證書之日起10日內,持注銷執業證書文件到省注協辦理注銷備案。
第十條 本規程由省注協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程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