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 2025-05-30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公告》(2022年第10號)、《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規定,現將棗莊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公告如下:
一、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
二、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三、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2年第2號)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
2025年5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將普通住宅預征率調整為1.5%,并授權設區的市稅務局在不低于1.5%的前提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要求,市稅務局對棗莊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作出調整,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公告》明確棗莊市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納稅人應就相關收入辦理納稅申報。
三、《公告》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棗莊市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2年第2號)同時廢止。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5月及以后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1.5%的預征率,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適用2%的預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