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調整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人、受委托銀行: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5〕140號)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25年度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如下:
單位住所地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調整為2400元;單位住所地為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調整為2210元。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受委托銀行要嚴格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各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將匯繳的住房公積金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執行。
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