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25〕140號 2025-09-24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F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分為三檔,依次為2400元、2210元、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24元、22元、20元。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5年10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23〕172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稅 屋附件: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表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部門解讀
現將《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保持經濟穩定增長,促進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
全省提振消費工作大會提出,健全企業工資收入分配體系,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二、目標任務
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內容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域分為三檔,依次為2400元、2210元、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24元、22元、20元,自2025年10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23〕172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涉及范圍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五、執行標準

六、注意事項
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