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 2025-05-30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公告》(2022年第10號)、《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規定,現將東營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公告如下:
一、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
二、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三、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3年第1號)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
2025年5月30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24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號),將東部地區省份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調整為1.5%。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對山東省(不含青島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做出調整。為落實總局、省局公告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稅負水平,明確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公告》將東營市普通住宅預征率統一調整為1.5%;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納稅人應就相關收入辦理納稅申報。
三、《公告》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3年第1號)同時廢止。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5月及以后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1.5%的預征率。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例,2025年5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4月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原2%的預征率;2025年6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5月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1.5%的預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