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 2025.5.29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公告》(2022年第10號)、《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規定,現將日照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公告如下:
一、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
二、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三、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日照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2年第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稅 屋附件: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pdf
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
2025年5月29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
為更好發揮土地增值稅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1號),對山東省(不含青島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作出調整,明確普通住宅預征率統一調整為1.5%,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在不低于1.5%的前提下,授權由設區的市稅務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為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結合日照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對日照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進行明確,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明確了日照市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5%,非普通住宅、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二)明確了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等預征率為零,納稅人應就相關收入辦理納稅申報。
三、《公告》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公告》自2025年5月1 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關于明確日照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2022年第1號)同時廢止。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5月及以后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1.5%的預征率。以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為例,2025年5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4月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原2%的預征率;2025年6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5月的預繳稅款時,普通住宅適用1.5%的預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