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監管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決策部署,立足職責定位、把握準確方向、抓實重點任務,通過筑牢三層防線,強化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的績效監管,持續織密資金科學、規范、高效使用的績效安全網。
一、多維掃描,精準掌握薄弱環節
一是實施預算執行常態化監控,對資金支出情況全面掃描。用好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開展常態化監控,對系統預警和人工預警的疑點信息認真分析,重點關注支出的合理性。將認定結果存疑的信息再次推送地方,通過調閱材料、發關注函等方式進行核實,對查實的問題及時糾錯糾偏、督促整改。二是開展國債資金監管,對資金投向關鍵領域重點掃描。制定超長期特別國債及增發國債資金監管工作操作指引,動員全局力量,科學合理分工,每月開展國債資金現場核查(證),重點關注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推動發揮投資帶動效益。三是做好重點績效評價及績效自評復核,對資金績效情況精細化掃描。結合山東實際制定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方案,嚴格按照財政部統一的評價指標、評價方法、評分規則,對評價對象進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對山東省轉移支付資金績效自評進行全覆蓋案頭復核的同時,選取部分資金開展實地復核,深入細致剖析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情況。
二、壓力傳導,夯實資金管理責任
一是強化警示通報,傳導違規問責壓力。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發現的問題線索,通過發出監管關注函、通報函以及召開通報會等方式,反饋違規問題、督促規范管理,達到“通報一批、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效果。例如,對某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疑點信息發出關注函,督導相關單位及部門全面自查;對某資金開展績效自評復核,向山東省相關主管部門發出問題通報函,并組織召開情況通報會,形成有效震懾。二是推動整改提效,傳導績效目標壓力。對績效評價及復核中發現的偏離績效目標情況,及時反饋至項目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指導深挖根源,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促進財政資金精細化管理。對核查(證)發現的各類問題以正式函件送達主管部門,明確列示問題清單,進一步壓實主管部門管理責任,確保整改要求傳導到位、步調一致、不留死角。三是落實指示批示,傳導管理職責壓力。通過調研報告、工作專報等,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發現的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剖析、提煉總結,形成數據精準詳實的工作報告供上級決策參考。通過對批示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推動責任部門提高政治站位,舉一反三加強資金管理、項目管理和績效管理,切實提高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靶向跟蹤,全面提高績效水平
一是開展三年一循環的整改“回頭看”,完善績效管理閉環。按照涉及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領域分類整理,梳理出績效自評、資金使用、項目管理等多個方面問題,向省級主管部門發出監管工作函,跟蹤批示落實情況、問題整改進展及取得成效,防止出現整改不到位、邊整改邊犯錯等情況。二是“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將績效理念融入日常。結合日常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工作,與省級主管部門、地市相關部門座談,了解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以及績效評價組織實施情況。面向省級相關部門開展專題授課,圍繞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的規范使用和管理進行培訓,將績效理念、要求融入日常資金管理工作。三是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硬化績效約束。與地方財政部門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共商共用機制,不斷拓展績效管理手段,推動預算安排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鉤,讓財政資金績效目標成為“硬約束”。
下一步,山東監管局將持續強化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監管,在用好重點績效評價、績效自評復核等手段的基礎上,創新監管方式、強化結果運用,推動“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績效理念落到實處,切實保障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