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九部門關于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稅務局,各市(州)金融監管分局:
為進一步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保障新就業形態人員合法權益,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修訂印發〈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業務經辦和征收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25〕7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分步驟、漸進式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工作。2025年7月1日起,將原外賣行業、即時配送行業合并為新即時配送行業,在已先行試點7個平臺企業的基礎上,將滴滴出行、順豐同城、滴滴貨運和滿幫省省等四家頭部平臺企業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2026年,將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平臺企業總體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2027年,探索將職業傷害風險較大、勞動管理強度較高的其他行業平臺企業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
二、完善費率調整機制
(一)明確繳費基準額。試點期間,我省出行行業按照每單0.01元執行,即時配送行業按照每單0.07元、0.25元執行,同城貨運行業按照每單0.18元執行。
(二)健全浮動機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以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試點平臺企業在我省的支繳率為基礎,綜合考慮職業傷害費使用、事故發生率等因素,對繳費基準額進行浮動后,確定我省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繳費標準。對已先行試點的7家平臺企業每單繳費標準為:曹操出行0.01元,美團0.084元、餓了么0.084元、達達0.105元、閃送0.25元,貨拉拉0.18元、快狗打車0.09元;新納入試點的平臺企業每單繳費標準為:滴滴出行0.01元,順豐同城0.07元,滴滴貨運、滿幫省省0.18元。
自2027年1月1日起,省社保局根據各試點平臺企業支繳率、職業傷害費使用、事故發生率等情況,每年在我省行業繳費基準額的基礎上以10%為一檔進行浮動,行業繳費基準額為0.01元的行業不實行費率下浮。具體標準為:平臺企業支繳率為0-50%、50%-60%、60%-70%、70%-80%、80%-90%、90%-100%、100%-110%、110%-120%、120%-130%、130%-140%、140%以上(上述比例下限不包含本數,上限包含本數)的,按照對應的行業繳費基準額的50%、60%、70%、80%、90%、100%、110%、120%、130%、140%、150%執行。
(三)不計入支繳率的情形。以下情形所產生的職業傷害保障待遇不計入支繳率測算范圍:新就業形態人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新就業形態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在平臺就業期間舊傷復發的。
三、明確待遇計發標準
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相關待遇的計發標準涉及本人工資和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上年度全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標準計發。
平臺企業支付職業傷害人員治療職業傷害期內的生活保障費計發標準為事故傷害發生時所在區(縣)正在執行的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職業傷害人員在治療職業傷害期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平臺企業或者平臺服務機構負責安排。
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自全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發布次月起,對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待遇進行調整。對2025年7月1日前已享受定期待遇的人員,其領取的待遇水平高于人社部發〔2025〕24號文第二十條計發標準的,仍按原待遇水平計發,直至低于前述計發標準時,開始參與定期待遇調整。
四、持續做好委托辦理
職業傷害保障實行省級統一管理,具體業務采取分級辦理與委托辦理相結合的模式。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統一委托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以下簡稱委托辦理機構)協助做好職業傷害確認、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發放和其他職業傷害保障相關服務工作。
綜合考慮參保規模、機構運行成本、工作績效等因素,委托辦理服務費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的職業傷害保障支出科目中按比例支付,具體辦法在委托服務協議中約定。
五、不斷提升管理服務
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商業保險機構工作協同機制,對職業傷害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權利義務明確的,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結論;對零星報銷醫療待遇且申請材料齊全的,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醫藥費審核報銷。
經受送達人同意,可通過電子郵件、特定通訊號碼、微信小程序、即時通訊工具等電子化途徑向受送達人的電子郵箱、通訊終端、即時通訊賬號、訴訟平臺專用賬號等電子地址送達相關文書。
六、切實加強運行監測
各地要加強基金管理,健全完善委托辦理職業傷害確認、待遇核定發放抽查復核機制,定期組織開展風險自查、疑點核查、交叉互查,及時通報、整改問題,化解基金安全風險。要強化流程控制,嚴格業務管理,建立健全職業傷害確認、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核定發放等全流程風險防控機制。要探索建立關鍵節點、關鍵數據、關鍵人員風控規則庫,定期開展疑點數據和職業傷害死亡人員數據篩查,加大信息化風險防控力度。
七、強化部門溝通協作
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強化信息共享,推動商業保險機構將開展辦理服務納入其內部經營績效考核,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委托辦理標準化、規范化,科學編制職業傷害保障便民便企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
加強對平臺企業用工指導,壓實平臺企業參保繳費的主體責任。要建立制度運行分析常態化機制,實時監測參保人員、業務辦理、基金收支等信息,綜合分析新就業形態人員結構、工作強度、收入水平、社會保障等情況,為做好新就業形態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行業管理等提供精準數據支撐。
八、全力做好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省稅務局、省金融監管局負責全省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其他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試點擴圍工作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受到事故傷害的職業傷害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有關規定和本通知執行;7月1日前已經受到事故傷害的職業傷害人員,按2021年12月3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十部門印發的《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和2022年6月20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部門印發的《四川省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精準開展政策宣傳,幫助平臺企業和新就業形態人員了解政策、知曉權益,為推進試點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商務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四川監管局
四川省總工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