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存款賬戶報告所需資料及辦理流程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5-9-16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開立或者變更存款賬戶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所需要的資料如下:
1、《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2份;
2、賬戶、賬號開立證明復印件1份。
社會保險費繳費人需要提供《社會保險費繳費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1份辦理
辦理地點如下:
1.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2.此事項可在全國、省內、同城通辦。
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進入“納稅服務--辦稅指南--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查看辦理所需資料。
如需了解機構所在地當地是否有其他辦理途徑,可以撥打12366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