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信息數據共享應用工作機制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5〕245號 2025-08-27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管理,精準防控基金運行風險,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醫療保障局研究決定,建立人社、市場監管、醫保部門信息數據共享應用工作機制,有效破除部門間數據信息壁壘,常態化開展社保待遇資格靜默認證,堵塞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堅決守護社保基金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比對目標要求
以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含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為核心目標,強化部門信息數據共享應用,在公安、民政、司法、衛健部門建立“四比對一報告”的基礎上,將市場監管、醫保部門信息數據納入比對機制,建立健全常態化、制度化信息數據共享應用,每月定期開展數據關聯比對分析,精準識別違規參保、虛報冒領、重復享受待遇等行為,通過核查整改、要情移送處理,嚴厲打擊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現象。
二、數據比對的主要內容
(一)比對參保登記信息。市場監管部門向人社、醫保部門推送新注冊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注冊信息、變更信息、注銷信息(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注冊日期、注冊地、注銷日期等)。人社、醫保部門運用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數據進行比對,及時聯系新注冊企業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通過變更信息完善已參保企業的基礎信息,通過注銷信息協調企業辦理注銷。人社部門在辦理完相關業務后,適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回傳辦理結果。
(二)比對領待人員狀態。醫保部門向人社部門推送就醫結算數據(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參保單位、住院時間、出院時間、經辦機構等),人社部門運用信息數據輔助核驗待遇領取人員的生存狀態,作為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補充依據,為實現靜默認證提供信息數據基礎。
(三)比對參保繳費狀態。醫保部門向人社部門推送醫療保險參保信息數據(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參保單位、參保起止時間、參保類型、經辦機構等),人社部門通過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數據與社會保險參保信息數據進行比對,確定社會保險應參未參人員;在申領(補發)失業保險待遇業務經辦時,系統利用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數據(不含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正常參保繳費)自動核驗申領(補發)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是否參加醫療保險,對業務經辦進行提示或中斷。
(四)比對工傷虛假申請。醫保部門向人社部門推送醫療保險就醫結算數據(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參保單位、就醫開始時間、就醫結束時間、入院主要診斷、入院其他診斷、出院診斷、藥品追溯碼等有關信息),人社部門運用醫療結算數據與工傷保險相關信息進行比對,通過核查發生工傷之前是否在醫療機構有過相關傷病(工傷部位)的診療記錄,核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否存在重復報銷或欺詐騙保的行為。
(五)比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及待遇領取信息。人社部門向醫保部門推送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數據(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行政區劃、戶口所在地址、聯系電話、參保狀態、繳費狀態等有關信息)和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人員編碼、行政區劃、待遇領取狀態、待遇終止原因、數據寫入時間、業務辦理時間、死亡時間等有關信息),醫保部門比對完善醫保參保人員信息及死亡人員基礎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人社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明確內部職責分工。市場監管、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職責,安排專人負責,積極配合人社部門開展數據共享和比對工作,形成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效協同,務求實效。人社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醫保部門溝通協調,制定具體的數據共享方案、比對規則和操作流程。市場監管、醫保部門要確保及時、準確、完整提供或推送數據。對發現的疑點問題,要密切配合,迅速核查處置,形成工作閉環。
(三)持續優化,動態提升。人社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醫保部門,定期評估機制運行效果。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和風險變化,不斷優化比對規則、豐富比對維度、拓展數據利用方式,提升數據比對的精準度和時效性,持續鞏固社保基金安全防線。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