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關于調整2025年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生育護理補貼待遇標準的通知
省直各參保單位:
按照《關于調整我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待遇調整的通知》(吉政發〔2007〕26號)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領取15天的生育護理補貼,補貼標準以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經計算,2025年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生育護理補貼標準按5050元執行。
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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